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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21日電(記者徐日丹)記者今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檢察機關將於4月至12月開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下稱“專項監督活動”),重點對食品藥品產品安全、涉農惠農、環境資源、勞動保障等領域嚴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進行立案監督。
根據高檢院今日下發的《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工作方案》,此次專項監督活動的工作目標是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一批發生在羣衆身邊、侵犯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努力維護羣衆權益、化解社會矛盾;深挖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促進民生領域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的整頓和規範,推進加強社會管理創新。
高檢院相關負責人指出,專項監督活動中,偵查監督部門應加強與公訴、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控告申訴等部門的工作銜接和協調配合,並將專項監督活動同高檢院部署開展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羣衆身邊、損害羣衆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有效銜接起來,形成監督合力。
(專項監督活動相關情況詳見第二版高檢院偵監廳負責人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