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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院與婦聯聯動推進家事糾紛調解,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新實踐。”近日,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平在家事糾紛調解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說。自“老舅媽”參與聯調工作以來,海安法院共受理家事糾紛596件,調解成功492件,協議履行303件。
2012年初,海安法院與縣婦聯聯合出臺的《家事糾紛聯動調解工作實施意見》中要求:共建海安縣家事糾紛聯動委員會,作爲糾紛調處的指導、協調機構;構建1238調解機制:即明確聯動調解期限爲一個月,確定凡家事案件一定有“老舅媽”——調解員參與、凡委託調解案件調解文書一律提交司法確定兩項原則,規定聯動調解形式包括法院委託“老舅媽”單獨調解、“老舅媽”參與聯合調解、“老舅媽”邀請法官進村居調解等三種;調解範圍包括離婚、探望權、贍養、撫養、扶養等八類糾紛。
家事糾紛調處中心設在海安法院開發區法庭,擁有單獨的辦公場所和兩名常駐“老舅媽”及穩定的輪值人員;同時,在海安法院五個人民法庭設立家事糾紛調解室。各鎮依託鎮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設立調解工作站;各村依託婦聯兒童之家、婦女維權站建立家事糾紛調解工作點。全縣統一掛牌家事糾紛調解中心、室、站、點243個,各級調解機構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積極吸納女法官、女法律工作者進入調解隊伍,登記造冊“老舅媽”調解員2821名。
(樑文珠王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