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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丁林攝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曆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做好審判工作,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工作的監督指導,推動人民法院工作不斷髮展進步,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推進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五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審結49863件,分別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審限內結案率82.4%;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萬件,審結、執結5525.9萬件,結案標的額8.17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9.3%、29.8%和47.1%,審限內結案率98.8%。
一、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努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審結一審刑事案件414.1萬件,判處罪犯523.5萬人,同比分別上升22.3%和25.5%。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案件135.7萬件,判處罪犯185.8萬人;審結拉薩“3·14”事件和烏魯木齊“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等重大案件,有力打擊分裂勢力、恐怖勢力和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嚴懲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健康犯罪,審結生產銷售問題奶粉、瘦肉精、地溝油等有毒有害食品以及生產銷售僞劣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等犯罪案件1.4萬件,判處罪犯2萬餘人;依法嚴懲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審結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件6283件,判處罪犯8239人;審結危險駕駛犯罪案件6.6萬件,判處罪犯6.6萬人;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3.8萬件,判處罪犯14.3萬人;依法懲治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犯罪,淨化網絡環境;打擊製售假幣、集資詐騙、商業賄賂等犯罪,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審慎做好死刑案件審判工作,嚴把死刑複覈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切實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加強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建立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規範減刑、假釋工作,積極參與特殊人羣幫教管理,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區矯正等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妥善審理經濟領域各類案件,依法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做好商事審判工作。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630.7萬件,同比上升42.6%。妥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給審判工作帶來的新挑戰,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審結金融糾紛案件280.8萬件,維護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審結企業兼併、改制、破產、強制清算、股權轉讓等案件5萬餘件,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92.4萬件,規範和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妥善審理中小型企業因資金鍊斷裂引發的各類案件,依法保障企業正常運轉和職工權益生計。
做好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27.8萬件,同比上升284.2%。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不斷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提高知識產權審判透明度,定期發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年度報告和典型案例。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專項行動。加強對專利技術、馳名商標的保護。依法審理涉及工業設計、網絡作品、民間文學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案件,促進文化產業事業健康發展。
做好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和涉港澳臺案件審判工作。審結一審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10.6萬件、涉港澳臺案件6.5萬件,同比分別上升64.2%和46.4%。優化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管轄佈局,完善認可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相關制度。依法審理外商投資、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海上貨運代理糾紛等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內地與港澳、大陸與臺灣地區的司法交流合作,舉辦“首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協助調查取證2.9萬件。
三、努力踐行司法爲民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
妥善審理與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審結一審民事案件1474.9萬件,同比上升37.8%。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審結人身損害、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物業服務等案件232.9萬件,同比上升104.2%;依法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審結婚姻、家庭、繼承案件738.7萬件,同比上升24.5%;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懲處製售假農藥、假種子、假化肥等坑農害農行爲,審結農資及農產品買賣、農村土地承包、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涉“三農”案件113.5萬件,同比上升51.9%;妥善審理涉軍案件,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維護行政相對人與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審結一審行政案件62.4萬件,同比上升32.4%;審結國家賠償案件8684件,決定賠償金額2.18億元。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當事人訴權保護、行政案件協調和解等工作,集中開展行政申訴案件複查活動,努力使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健全國家賠償工作機制,加大賠償決定執行力度,確保賠償請求人的權利儘快實現。
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受理執行案件1219.6萬件,執結1203.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9.8%和11.5%。健全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本轄區執行工作體制,完善立案審判執行協調配合、執行流程管理、公開聽證、異議複議等制度,規範委託評估、司法拍賣工作,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反規避執行、委託執行案件集中清理等活動,努力提高執行質量和效率。
切實解決信訪羣衆的合法合理訴求。堅持源頭治理,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大涉訴信訪化解力度,開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推行訴訪分離、判後答疑、申訴聽證等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法官帶案下訪、巡迴接訪等做法,暢通信訪渠道,引導羣衆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涉訴信訪狀況趨於好轉。2012年共接待羣衆來訪60.1萬人次,比2007年下降75.5%。加強審判監督,規範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建立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信息反饋機制;堅持依法糾錯,共提起再審20.8萬件,同比下降13.7%,因原裁判確有錯誤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5.5萬件,佔生效裁判的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