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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據債務人天津天榮建築板材有限公司的申請,於2013年3月14日做出(2013)二中民三破審字第1號民事裁定受理了債務人天津天榮建築板材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並指定天津天榮建築板材有限公司清算組爲管理人。管理人處理事務的地址爲天津市河北區北安道26號,聯繫人:王勇,聯繫電話:(022)24450408。債權人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據。債權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爲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債權人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13年7月9日9時在本院(天津市河西區新圍堤道6號)法庭召開。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