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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小芬和阿飛看別人在網上賣假冒名牌服裝生意不錯,於是在深圳開了兩家網店跟着別人幹,搬家到上海後,“生意”越做越紅火,夫妻倆也在“掘金”的路上越走越遠,最終落入法網。日前,浦東新區法院一審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小芬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金15萬元;判處阿飛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查獲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予以沒收。
開網店
專賣假名牌服裝
2012年7月9日,上海警方發現,一家淘寶店鋪對外大肆銷售假冒的Po1obyRa1PhLauren(拉夫勞倫)、Burberry(博柏利)等知名品牌的服裝。警方於當天採取行動,在浦東康橋秀浦路一居民小區內,將正在經營淘寶網店的小芬抓獲,現場查獲360件假冒拉夫勞倫、博柏利品牌的服裝。隨後,小芬的丈夫阿飛也投案自首。
據交代,小芬和阿飛都是湖北咸寧人,大專畢業後到深圳打工。2009年底,看到別人在淘寶網上賣假冒服裝的生意很好,兩人也註冊了兩家網店。“起初是幫別人的店代發貨,後來逐漸開始自己進貨發貨”。
2011年2月,因爲阿飛工作單位變化,小芬也從深圳來到上海,兩人在浦東康橋租了一套房子,用作網店的經營場所。
避檢查
商品描述有“講究”
由於小芬沒有固定工作,淘寶店鋪的客服、改價、發貨、售後等工作主要由她完成,阿飛在工作之餘負責店鋪的維護。
警方發現,小芬網店裏的寶貝標題描述頗有“講究”。假冒拉夫勞倫的衣服,以“大馬標”、“小馬標”、“PO*LO”標註,假冒博柏利的衣服關鍵字則爲“英倫B家”、“B家”。之所以這樣做,據小芬說,是爲了規避這些品牌的全稱,以防止淘寶網的侵權檢查。
庭審中小芬供述,從開網店到被抓,從中獲利12萬元左右。
假交易
總共賣了46萬多
小芬和阿飛的網店從2009年就開張了,要弄清楚他們的銷售額,並不容易。據兩人供述,爲了提升網店信譽,曾通過自己及朋友註冊的淘寶小號進行過虛假交易。小芬自己辨認下來,大概有930餘條記錄是虛假交易。
通過對所有交易記錄逐一辨識,警方確認扣除虛假交易金額,小芬夫妻倆淘寶店鋪對外銷售涉嫌假冒品牌服裝的數量合計爲2296件,金額爲46.07萬餘元。案發時從現場查扣的360件服裝,最終價值認定爲1.39萬元。(文中當事人爲化名)
通訊員王治國本報記者宋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