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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全國36個市(區)的土地抵押融資情況開展督察發現,943個項目涉及違規抵押貸款1039.22億元,涉及土地面積29.63萬畝。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昨天發佈的《國家土地督察公告》指出,地方土地違規抵押融資主要表現爲:違規給集體土地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於抵押融資;未履行土地出讓、劃撥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違規供地並登記用於抵押融資;違規擴大土地儲備實施主體,收儲土地用於抵押融資;將水庫、公園、綠地、黨政機關團體用地等違規用於抵押融資;爲虛假的土地辦理登記用於抵押融資。針對以上問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已按照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整改要求,採取償還貸款、解除抵押擔保、註銷抵押登記等方式進行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據悉,截至2012年底,地方已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8550件,結案768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1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