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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3月22日電廣州市民政局將組織設立廣州市慈善組織社會監督委員會,引入第三方力量對公益捐贈和慈善募捐行爲實施監督,每年獨立向社會發布工作報告。
廣州市民政局日前公佈了關於設立市慈善組織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方案。監督對象爲廣州市慈善組織,包括紅十字會、慈善會、公募基金會,以及取得募捐許可的公益性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非營利事業單位。
監督委員會將進行獨立運作,委員將由社會各界專業人士組成,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會計審計專才以及媒體從業者,共11-15名,監督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3名。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監督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年。
監督委員會將對廣州市慈善組織的財務會計制度、受贈及募捐財產使用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制度建設情況,接受社會捐贈及開展慈善募捐活動情況,受贈及募捐財產的使用情況與信息公開情況等進行監督。主動開展調查和監督,獨立發佈調查結果。
監督委員會委員不領薪水、不打卡,辦公地點及設施由市民政局提供。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遇特殊情況,可由主任委員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監督委員會每年還將獨立向社會公衆發佈年度監督工作報告。
監督委員會所需經費由市慈善服務中心負責保障,經費使用情況將向社會公開。目前,監督委員會委員人選正向社會各界徵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