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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即日開始。2013年我省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按照“普遍調整+適當傾斜”方式進行。普調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適當傾斜則是在普調基礎上,按不同年齡段和部分高級工人、技師等再提高養老金,調整待遇的時間從2013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廳對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和按照國發〔1978〕104號及陝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待遇水平。
省人社廳要求,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從即日起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我省今年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儘快發放到位,做到調整數據真實、準確,在最短的時間內,一分不差地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髮到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方式
調整方式包括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按年齡段再增加養老金。若具備高級職稱等政策規定的條件,則在這兩項的基礎上,再按規定增加相應的養老金。
普遍調整
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在普遍調整中,待遇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掛鉤。
按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進行調整,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讓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體現“多工作、多繳費、退休後多領養老金”的激勵因素。
年齡傾斜
80歲以上每月再增加150元
按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調整後,再按年齡段適當調整傾斜,既讓每個退休人員都參加調整,又體現對年齡較大的退休人員的照顧。具體安排如下:
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80歲至75歲),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5歲至70歲),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194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70歲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
“技術”傾斜
正高職稱每月再增加290元
在普遍調整後,還向以下退休人員再給予政策傾斜,同時符合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具體爲:
由人社部門(或原勞動保障部門)審覈認定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按規定覈准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