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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2日專電(記者塗銘)“國五條”細則中關於二手房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個人所得稅的條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網上傳出了多個虛假訴訟的“避稅攻略”。21日,記者就此採訪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有着豐富辦案經歷的法官邢紹軒,他表示,這些匪夷所思的“避稅攻略”不但不可行,而且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攻略一:假離婚避稅
——易釀家庭悲劇
受搶搭政策末班車效應影響,二手房交易已經進入高峯期。根據目前的政策規定,滿五年且是賣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房產,可免徵二手房個人所得稅和5.5%左右的營業稅,較高的性價比使此類房源備受買方和改善類住房業主關注,賣方獲得的利益也最大。因此部分擁有兩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想通過訴訟協議離婚將某套滿5年房產變成家庭唯一住房,從而趕在“國五條”地方細則出臺前儘快將房屋高價出售。
法官觀點:該避稅行爲看似鑽了政策的空子,實則風險極大,往往出現因原配偶售房獲利後不肯復婚,引起家庭糾紛和經濟糾紛,進而對簿公堂。在司法實踐中,此類訴訟不僅難以獲得法院支持,還會因之前虛假訴訟受到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假離婚不僅存在人財兩空的風險,更易造成家庭倫理的悲劇。
攻略二:房屋買賣虛假訴訟
——稅款照繳
根據網上的說法,可通過房屋買賣虛假訴訟,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過戶避稅。例如,購房人A與房主B簽訂房屋買賣合同,A向B交付了購房款後訴至法院稱B拒不履行合同過戶,請求法院判決B繼續履行合同,B承認合同的真實性且收到購房款。雙方希望通過強制執行避稅。
法官觀點:事實上,此種情況並不能達到避稅的目的,即使雙方未被法院發現虛假訴訟,強制執行時法院會向稅務部門發協助執行函,仍需按照房屋買賣的正常稅率繳納後才能去房管部門過戶,所以抱有此種幻想的人不僅空歡喜一場,還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攻略三:民間借貸虛假訴訟
——易惹官司
還有一種說法是,通過民間借貸虛假訴訟避稅。例如,購房人A先把房款交付給房主B,B按房款向A出具借條,B就房產設定抵押擔保債權後,A以B未到期還款爲由訴至法院,B認可民間借貸真實存在,表示無力償還,願以房產抵債,雙方希望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避稅過戶。
法官觀點:針對此類案件,法院會加強調查取證,一旦發現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訴訟,不僅駁回其請求,還會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即使虛假訴訟未被發現,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房產折價抵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法院據此出具了判決書或調解書,但調解過戶和強制執行過戶仍需按照國家調控政策向稅務部門繳稅,也不能達成其避稅的目的。且若因房價上漲等因素房東不願過戶也不願退款,購房人還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追討房款,更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