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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王 堅
-辦案體悟
進入基層法院工作已近十九個年頭了,所辦的案件3000多件,總結過去的感受,就是讓當事雙方化干戈爲玉帛,讓百姓順心順氣,再苦再累我都覺得值。
還記得兩年前辦的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件,雙方矛盾大,積怨深,是簡單地一判了之?還是堅持“案結事了”原則下大功伕力促和解?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儘管明知難度之大,將要付出的時間和精力之多。當事人一開始態度相當冷漠,牴觸情緒大,一方甚至揚言要採取過激的方式維權。但當我根據雙方當事人申請全面調查收集了相關證據,瞭解了糾紛形成的背景原因後,通過耐心聽訟,讓當事人將問題一一擺在桌面上,並以“判例調解”、“換位思考”等調解方法加班加點逐個做當事人及其親屬的思想工作,細心講解法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的疑慮被一一打消了。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當事人打消了鬧事的想法。當履行完調解手續當事人向我言謝時,我心裏暖暖的。能爲當事人排憂解難,挺快樂的,還有什麼能比羣衆的認可更讓人欣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