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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檢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中,充分發揮能動作用,受到上級部門充分肯定,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貢獻獎”,公訴科榮獲安徽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所辦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一、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犯罪特點的捕、訴辦案機制。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該院將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貫穿於整個檢察環節,幫助、教育、感化未成年人。
在審查批捕階段,堅持“慎審慎捕”,將“慎”字貫穿於審查批捕的整個環節。首先,嚴格審卷,每案必訊。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監督。其次是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堅持少捕慎捕,能不捕的儘量不捕。如在審查陳某盜竊一案中,承辦人經仔細閱卷後認爲:陳某主觀惡性較小,年齡剛滿16週歲,系初次犯罪,通過家庭、社區及其他組織的關懷、教育、感化和挽救,能夠促其改過自新。該院遂對陳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起訴後被法院以簡易程序審結,陳某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
在審查起訴階段,堅持對每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進行訴前走訪,瞭解、分析犯罪原因。在辦案中,始終堅持做到“四清”(即犯罪年齡清、案件事實清、犯罪原因清、家庭結構清),“三主動”(主動走訪家庭,聽取家長意見,瞭解他們思想動態及犯罪根源、背景;主動走訪所在基層組織,瞭解他們社會關係及生活環境;主動與所在學校聯繫,瞭解他們在校表現);在處理時,始終把握“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實行“三個結合”(結合犯罪性質及危害性;結合一貫表現及主觀惡性狀況;結合生活環境),幫助未成年人父母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共同探討有針對性的防範和引導措施。2006年以來,該院對23名情節輕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訴前考察,已經對22名作出了不起訴處理。
二、立足檢察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活動。近年來,該院堅持“立足教育,重點預防”的工作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活動。
(一)開展普遍預防,進行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對在校學生犯罪普遍預防。
(二)落實個案預防,感化挽救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該院辦案人員總結認爲,未成年人誤入歧途,大多是受到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一時糊塗所致。所以,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辦案人員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前提下,滿腔熱情地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訊問中,採取和風細雨談心的問話方式,增強未成年人對辦案人員的親近和信任,也大大促進了未成年人真誠、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爲,從而爲做好挽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三)結合辦案分析犯罪原因,做好類案犯罪預防。在辦案中,堅持對每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進行訴前走訪,瞭解犯罪的原因後,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感化、幫教,做好類案的犯罪預防。
單親家庭、家長監護不到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對此,辦案人員主動與家長溝通,緩和家長與未成年人間的對立情緒,指出孩子身上的閃光點,與家長一起探討教育孩子的方法,制定幫教措施。
沉迷於網吧等不良場所,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原因。有些未成年人長期在網吧,直接利用網吧實施網絡詐騙等犯罪。針對這種情況,該院主動與文化主管部門聯繫,對經營性網吧業主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要求業主們不要讓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從源頭上預防犯罪。對那些迷戀網吧的孩子,與家長一起尋找對策,比如讓孩子在家裏適當上網、轉移孩子的興趣等,從而讓孩子逐漸遠離網吧。
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觀原因。對這些犯罪嫌疑人,辦案人員借用一些與其成長經歷有關的物品,如信件、生日卡、獎狀、照片、團員證等,發現他們身上的閃光點,幫助其樹立悔改決心。
(作者單位: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