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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徐偉
家住重慶市合川區的王婆婆今年已78歲,有四子一女,一直與小兒子汪五一起生活。2006年王婆婆家拆遷,2009年回遷時,得到一大一小兩套居室,產權人都是汪五,王婆婆獨自住着小的那一套。
本來母子關係一直不錯,誰知2012年王婆婆病了一場,汪五因爲在外忙生意,疏忽了對母親的照顧,王婆婆逐漸覺得兒子變了,對汪五越來越不信任。2013年初,王婆婆一紙訴狀將汪五告上合川法院,要求確認現居住房屋的產權歸自己所有。雖然法官庭前多次調解,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開庭當日,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王婆婆的其他子女和一些親戚參加了庭審。中途休庭,法官再次主持雙方調解,但旁聽的子女及親戚將矛頭一致對準汪五,越吵越激烈。
因爲庭審當事人及旁聽人員都沾親帶故,法官緊緊抓住骨肉親情這根線一邊控制雙方情緒,一邊釋法析理,“面對面”調解。
一開始,母子雙方都沒多少話,但能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說明案件調解還有希望。法官從血緣關係說到權利義務,讓雙方都換位思考。溝通中,王婆婆承認汪五以前對自己是挺好,但是這幾年在外面生意越做越好,卻越來越不把媽媽當回事,生病住院也不回來照顧……汪五則是一臉委屈: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自己對母親都很孝敬,去年年底母親生病自己也很着急,看病該花的錢也都不含糊,但確實是生意上事情太多抽不開身才沒回家照顧……
一番面對面的溝通交流,母子倆都打開了心結,庭審也從9點開到了近下午1點,最終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