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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月24日凌晨2時許,甘南州迭部縣駕駛人吉某駕駛川U·380××加掛川U·07××重型半掛車,違反停車規定停放在蘭臨高速公路蘭州南收費站廣場上,被巡邏的高速交警韓家河大隊民警發現。經查,該駕駛人持有大型貨車B2駕駛證,卻違法駕駛準駕車型爲A2的重型半掛車,且使用抹布故意遮擋掛車號牌。根據相關規定,韓家河大隊將對駕駛人吉某的兩項嚴重違法行爲合併處以罰款2200元,記24分。
此外,駕駛人還將因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須參加爲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經考試合格後10日內,車輛管理所還要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並對其駕駛資格予以降級。這也是今年以來我省第一位因違反道路交通法被一次扣24分的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