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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
3月22日晚上,湖南長沙的暴雨導致道路積水,在路上行走的年輕姑娘楊麗君掉入赤黃路一個無井蓋的下水道,失去了蹤影。救援還在繼續,人們都在祈禱奇蹟的出現。只是善良者的祈禱怕也不能迴避這樣一個事實:楊麗君逃出生天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新聞詳見本報今日15版)
如此無妄之災不止一端:在去年8月14日,哈爾濱市一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墜入,2人遇難。同一天,大連一路面塌陷,一名18歲的學生掉入熱力井,全身65%燙傷。現在,楊麗君又給這些黑色的驚悚事故再添一筆。
這些在行走時因突發公共設施事故而導致傷亡的事件,被網友總結爲“走路死”。在這個純粹人造的環境裏,如此無妄之災只能是人禍。是人禍就得有人負責,縱使有千般理由,給無辜的被傷害者一個交待,是最起碼的治政倫理。
到目前爲止,吞噬楊麗君的那個下水道,究竟是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井蓋,還是因爲下水道的水頂開了井蓋而形成陷阱,還沒有定論。前者,當是相關管理者的失職;後者,也應該是相關設計與管理者的責任———下水道的行洪能力,爲何敵不過短時暴雨的襲擊?
應該說,誰都不願意這無妄之災發生,無妄之災最讓人恐懼的一個特點,就是不確定時間,不確定地點,不確定對象,換句話說,任何人,不論是達貴還是平民,都有可能在任何一個平和生活的瞬間,被傷害甚至生命殞失。
連寬闊的馬路這樣堅實的環境,都變成一個個隨時會吞噬生命的惡魔之口,那你還能躲避至何處呢?行走馬路上居然也成了一件高危的事,那麼,人類最起碼的安全需要,如何實現?
保證人們能安全地行走在大街上,應該不需要多複雜的科技力量支撐,也不需要太多的資金支撐,那麼,爲什麼還有如此悲劇發生?回答這些問題並不難。或許只是慣常性的不作爲的麻木,反映出的是監管部門對公共秩序和公共工程的安全管理缺乏基本的正確認識和處理態度。馬路陷阱並不特定爲誰而打開,誰也不想成爲這類新聞裏的主角,但由此引發的思考卻是必要的。
□湯勁鬆(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