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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爾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楊 冰
-辦案體悟
“尊重他人、贏得信任”是做好民事審判工作,特別是調解工作的重要環節。在民事審判工作中,我始終以調解爲先導,以化解矛盾爲目標,採用以誠心感動人、以耐心引導人、以真心啓發人、以公心教育人的審判工作方法,把調解貫穿於民事審判工作的始終。我的調解法是簡單的“五步調解法”:
“角色換位調解法”是讓當事人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設身處地地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通過促使糾紛各方將心比心、換位思考,達到相互理解的“雙贏”效果。“真情感動調解法”是運用自己的真情實感,讓當事人感受到自己是實實在在地在爲羣衆着想,在爲羣衆辦事,從而引導當事人之間進行情感交流,講情、講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厭其煩調解法”是反覆多次地對當事人施加心理影響,消除糾紛心理的刺激因素,調節當事人的情緒使其心理平衡,促使當事人放棄不必要的堅持,從而理性解決矛盾。“人民陪審調解法”是藉助人民陪審員來自於基層、羣衆基礎好、基層工作經驗豐富的優勢,積極吸納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更容易促進矛盾的化解。“相互隔離調解法”是爲防止矛盾激化,根據掌握的事實,通過分頭做工作,瞭解雙方的真實意圖,個別進行說服教育,聽取當事人對案件的主張,着重做好化解怨氣、解開心結的工作,併成爲當事人之間相互溝通諒解的橋樑,促使當事人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