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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高樓大廈是城市“面子”的話,深埋於地下的排水系統無疑是城市的“裏子”。當突如其來的大雨掀開城市的“裏子”——既有全城癱瘓的尷尬,也有舉步維艱的窘迫,甚至還有下水道“吃人”。
3月22日晚9點多,長沙突降暴雨,電閃雷鳴。塗家衝華升大廈旁的赤黃路一片“汪洋”,21歲的邵陽女孩楊麗君(音)不慎落入下水道,隨即被急流捲走,至今下落不明。
更令人悲涼的是,下水道“吃人”的悲劇在不斷地發生。2010年5月14日,在廣州,20歲的女大學生李淑芬在暴雨夜墜入下水道溺亡;2011年6月23日,在北京,因汽車雨中熄火,河北青年楊鐵貞和滿洪浩推車時墜井身亡。大雨突降,脆弱的排水系統使城市陷入一片汪洋,隱匿於水面下的無蓋窨井就像一個個可怕的黑洞,“爲什麼沒有井蓋?”這是泣血的追問,也是憤懣的譴責。
窨井蓋缺失的原因無外乎兩種:大雨前就已經缺失,或者在大雨中被沖走。無論哪種原因,都暴露出城市管理的軟肋。在窨井的建設和管理問題上,多數城市依舊沿襲“誰需要、誰建設、誰管理”的“多頭管理”模式,因此很容易出現缺少窨井蓋無人問津。
悲劇發生後,長沙全城搜救備受關注,相關部門不可謂不盡心盡力。問題的關鍵是,如果相關部門能早一些及時防範,悲劇的發生或許就可以避免。哪些地段容易出現積水,哪些窨井蓋缺失或容易被頂開,對於職能部門來說,這些信息應該並不陌生,爲什麼沒有及時採取預防措施呢?事故發生後,當地幾位市民表示,這裏的井蓋經常被衝開,很不安全。下水道“吃人”,職能部門難辭其咎。
如果說城市排水系統的改擴建尚需假以時日的話,建立自然災害預警機制應是當務之急。作爲全球公認的預警機制完善地區,香港《天災應變計劃》規定了政府各部門均有指定的具體任務和責任人,例如,教育局決定並宣佈惡劣天氣下幼兒園、學校及特殊學校的安排,民政事務總署開放臨時避護中心等。目前,廣東省正在學習香港經驗,準備立法規範天災預警響應機制,這樣的思路和做法,無疑值得其他地區借鑑。
以此次發生在長沙的悲劇爲鑑,不少地區正在積極排查窨井蓋狀況。這顯然只是第一步,悲劇因窨井蓋而起,反思卻不應止步於窨井蓋。隱藏在窨井蓋下的,是脆弱的城市排水系統;大雨來臨,手忙腳亂的城市背後是預警機制的缺失。這些導致悲劇的深層原因,不應該繼續被忽略。只有以更加完善的基礎設施維護城市秩序,更加暢通的信息渠道做好自然災害前的預防,更加清晰的責任歸屬明確自然災害中的分工,公衆的安全才能更加有保障。大雨襲城,下水道作爲“城市的良心”屢屢被人提及,下一次,希望“城市的良心”能夠經受住考驗,不能讓下水道再“吃人”。(趙志疆)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