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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失地農民
養老保險“託底”
爲確保被徵地農民老有所養,海南今年起所有被徵地農民將納入居民養老保險和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管理,保障被徵地農民老年時的基本生活。
據海南省人社廳廳長王煥明介紹,政府將爲被徵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提供一次性繳費補貼,繳費補貼計入徵地成本。享受繳費補貼對象以家庭爲單位,不論徵地面積多少,家庭成員中16週歲以上的在冊農業人口均納入繳費補貼範圍。
依據此項規定,海南省各市縣將從國有土地出讓總價款中提取不低於5%的資金作爲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統籌準備金。當年提取的統籌準備金的50%用於解決被徵地農民繳費補貼不足,另外50%用於彌補因支付被徵地農民養老金導致的相應養老保險金缺口。
此外,爲了確保完全失地農民獲得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規定家庭農用地全部被徵收且人均被徵地面積小於1.5畝的,按照1.5畝計發繳費補貼,人均被徵地上限爲4畝。按照測算,被徵地農民60週歲以後每月個人賬戶可領取養老金爲580元。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