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的法官助理張曉瑋認爲,父母與子女之間簽訂的書面贍養協議,必須以符合法律規定爲前提。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一種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之間不能夠以協議的方式或者其他什麼方式來免除。由於此案中的一次性“買斷”協議不符合法律規定,也是無效的。所以,最終法院作出了支持王老先生訴訟請求的判決,由其子來支付贍養費。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