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時報記者劉純報道趙某與女友張某身處兩地,他非常擔憂女友一人在外地打拼,所以悄悄爲其購買了一份保險。前不久,張某遭遇車禍離世。事後,趙某持保單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卻遭到拒絕。就此趙某諮詢律師這是什麼原因呢?
解答: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爲其訂立合同的,視爲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張某與趙某隻是戀人關係,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配偶關係,所以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支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