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西寧3月26日電(記者張曦、何偉)進入3月以來,我國大部分省市,特別是南方部分地區,森林火災一度呈高發態勢,陝西、廣西、湖北、福建等省區相繼發生了人員傷亡事故。記者查閱多起案例發現,“人禍”成爲森林火災頻發的主因。
近期,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湟源縣等一些林區遭遇數場不同程度的火災。消防部門調查認爲,隨意丟棄的菸頭以及點火取暖、野炊處理不當等行爲引發了火災,其背後實際是麻痹大意思想和僥倖心理作祟。
清明將至,點香燭、燒紙錢、燃放鞭炮是人之常情,但每年因此導致的火災損失甚巨。在持續數月乾旱、森林火險指數已達最高值的青海等地林區,星星之火便可燎原,不得不要求人們提高警惕。
與此同時,加大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人員的責任追究也非常重要。眼下熱議的“河南官員燒樹苗取樂”事件終於有了結果:重新植樹造林並賠償1000元。這樣的處罰讓網友驚呼“太輕”。根據《刑法》,人爲縱火導致5萬元以上公共財產損失的便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然而上述河南的判決,是不是執法不嚴的體現?
不少省區應對嚴峻森林火情的措施可圈可點。按照有關部署,青海省西寧市已經進入全年森林防火戒嚴期,羣衆應按政府要求到指定地點集中祭祀,清明期間倡導植樹祭祖、獻花祭祖等文明新風;凡違反規定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讓“人禍”成爲森林之殤,就要下大力氣從源頭抓起,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