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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扈安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侵犯商業祕密案作出判決,上海欣瀾機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國因侵犯商業祕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欣瀾機械公司也因此被處罰金248萬餘元。
朱建國原是上海太陽機械有限公司的員工,該公司生產的“TOF商用票據輪轉印刷機”的生產技術屬商業祕密。2007年8月,朱建國註冊成立了欣瀾公司,朱建國以不正當手段獲取“TOF商用票據輪轉印刷機”圖紙並製造設備銷售牟利。經上海司法會計中心司法審計,欣瀾公司給太陽公司造成的損失數額共計24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