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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媛
3月16日,湖北省英山縣城管執法局城東執法大隊隊長段金寅在帶領隊員制止違章建築施工時,被人用鋤頭擊中頭部當即倒地送醫搶救。20日上午11時左右,段金寅搶救無效身亡。
此事件一經媒體報道,立即引發廣泛關注。僅21日一天,相關微博就超過10000條,此後社會輿情熱度更是呈現爆發性增長態勢。
儘管湖北英山縣城管遇襲身亡已是不爭事實,然而在網絡上,多數網民的心理天平還是傾向了被執法者一方。這都緣於長期以來城管在公衆心中所形成的負面形象。
“近年來,城管執法問題一直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城管暴力執法或遭遇暴力抗法的報道不時見諸媒體,城管職責不明確,執法手段單一,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等諸多城管執法問題,引發了全社會對城管執法的高度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湖南邦盛凱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國忠近日建議儘快啓動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在他看來,城管執法之所以出現上述諸多問題,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管理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
據介紹,現今全國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雖然已推行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園林綠化、公共客運、公安交通、市政等各部門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是借法執法,執法權威性不夠,部門之間職責不明確,推諉扯皮現象時有發生。
對此,劉國忠表示,城市管理是一項綜合、系統、複雜的工作,而與其複雜性相對應的,則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幾近空白。雖然目前個別有立法權的城市已經作出城市管理立法的有益嘗試,但對大部分無立法權的城市來說,爲城管進行全國性立法極爲必要。
“爲城市管理立法勢在必行。”劉國忠說,理由有三:首先,通過立法,可規範城市管理者的執法行爲,避免不依法執法,不文明執法等行爲,進而提升政府和城管形象。其次,有利於明確城管職責,避免多頭執法和推諉扯皮。通過立法將城市管理的職責進行明確,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權責明晰的城市管理格局,可避免各執法部門之間有利就爭、有問題就推等相互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再次,有利於理順城管體制,保障執法順利開展。
“當前,全國城市管理體制五花八門,省級無統一的領導機構,全國無統一的制服標識,人財物管理也是各具特色,很不規範,行政執法得不到充分保障,不利於城市管理順利開展。通過立法,對城管體制進行統一規定,打造一支類似公安隊伍的城管執法隊伍,可極大提高城管工作的積極性和效率。”劉國忠認爲。
因此,劉國忠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進行調研,儘快啓動立法程序,使中國新型城市化進程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使人民羣衆能在整潔舒適的城市中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