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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市3月27日開始對行人過馬路闖紅燈進行處罰,當日交警共勸導欲闖紅燈過馬路行人730人, 11名行人闖紅燈被處以10元罰款,155輛兩輪電動車闖紅燈被處50元罰款。
3月27日10時起,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排警力,在市區多個路口執勤,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進行處罰。在該市紅光橋南,交警分別在路口的四條人行道前,提示行人要看紅綠燈過馬路。大部分市民在交警在場的情況下遵守交通信號燈提示,有少數市民則對紅綠燈視而不見。
一名因闖紅燈而被處罰的行人稱,自己闖紅燈是因爲看到別人不遵守信號燈:“我看他們走我也走。”據執勤交警介紹,當日,面對交警部門對行人違法闖紅燈過馬路罰款10元的處罰,受罰者們態度不一,有的虛心接受教育繳納罰款,有的則對罰款反應激烈不願接受,還有的默默接受處罰後就悄然離去。
據交警部門介紹,行人湊夠一撮人就過馬路是如今中國各個城市最常見的現象,被稱爲“中國式過馬路”,柳州交警開始對吃進行處罰,是讓市民改變陋習、加強對行人出行安全意識的教育,構建全民文明出行的和諧社會。
此次開始對行人闖紅燈的處罰,柳州交警部門當日還通過其在新浪微博是的官方賬號進行圖文並茂的直播,其關於“處罰中國式過馬路”的話題引起很多網友的轉發和評論,大多數網民對此表示支持。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和《廣西道路交通安全條列》55條的的規定,交警部門對行人闖紅燈處罰10元,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闖紅燈處罰50元。當日,共有11名行人因闖紅燈被處罰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