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議員
何龍
廣州城管邀請監督員本來是件好事,但好事卻最終辦成了孬事。
監督員請辭,是因爲沒有得到真正的信任。3月6日客村衝突事件,城管拍了錄像,卻只播放了半截,另外半截涉及警察,城管“爲尊者諱”,把後半截藏了起來;最後迫不得已拿出另半截,據說又是經過剪輯的。這一點瞞不過媒體人的火眼金睛,於是監督員感到不被信任,自然不願成爲擺設。
無法知情,如何監督?城管若是有理,就應該不怕露底。怕露出保護人之短固然挺“義氣”,其代價是犧牲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