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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議
□樑源
這兩天,媒體熱議新“交規”下廣州一些路段限速、交通燈設置不合理。筆者也有同感。
筆者近日去了一趟佛山城區,對該市中心橫貫東西、改造一新的海八路、桂丹路主幹道印象非常深刻,這裏基本上是雙向八車道或十車道,從外側向內數的兩條慢車道最高限時速60公里,第三條快車道限80公里,最內側的小客車道居然限100公里!就算新建的海八路金融區隧道,八條車道也全是限速80公里!可以想象,在這些不是高速、勝似高速的道路上行車是多麼暢快。
如何充分利用交通資源,設置合理的限速標準,這真是一門學問。筆者還想舉兩個兄弟城市的例子:
一是免費通行的佛山一環高速,其限時速爲100公里。司機均認爲此道路限速標準較爲合理,有效發揮出快速疏導作用。而廣州環城高速的東南西環,原來收費通行時限時速100公里,免費通行後卻降低爲80公里。
二是珠海的情侶路等多條主幹道,幾年前由於市民反映強烈,交管部門將原來的限時速60公里調整爲70公里,司機頗爲讚許。珠海的這些主幹道路口衆多,尚且能將最高時速設置爲70公里,而廣州內環路作爲一條全封閉的城市主幹道,卻限時速60公里(個別路段30—40公里),金沙洲大橋更限速30公里,反差何其大!
誠然,制定限速是需要有一個統一標準,但與上述兩地的限速標準相比,筆者有點糊塗了——同在廣東省,是他們太超前了還是廣州太保守了?其實我們應該倡導文明、理性的駕駛作風,讓司機在稍爲寬鬆的環境中駕車,更易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相信司機們均有此體會:把時速控制在70公里就比60公里要輕鬆、容易得多!而若是交通擁堵時,你就是想快也快不起來。
樑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