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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石巖)因支票串現、非法出售真假髮票,一17人犯罪團伙犯非法經營罪、非法出售發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獲刑。記者上午從朝陽法院獲悉,主犯國泰萬豐投資擔保公司總經理邢利紅因支票套現金額達1.46億,上述三罪名數罪併罰,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半,並處罰金106萬元,同時被判令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50萬元。
法院查明,邢利紅夥同石朝磊、朱豪傑、陸曉欽、張曉利等16人,於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間,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爲他人兌換支票等銀行票據,套現金額1.46億元。其中邢利紅涉案金額1.46億元、陸曉欽涉案金額1.34億元、張曉利涉案金額1.08億元。
記者注意到,這17名被告中,除邢利紅以外,有6人爲國泰萬豐投資擔保公司職員,其餘多爲河南籍農民;17人中年齡最大的47歲,年齡最小的23歲。
同時,法院還查明邢利紅、石朝磊、朱豪傑、李培鋒、李言偉、李廷讓6人向他人出售發票,當中有真有假,票面金額超千萬。
法院經審理認爲,邢利紅等17人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市場管理秩序,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其中邢利紅、陸曉欽、張曉利屬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此外,邢利紅、石朝磊、朱豪傑等6人還分別構成非法出售發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其餘1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1年半不等的刑罰。一審宣判後,邢利紅等人未提出上訴。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