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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羊城晚報訊記者陳驍鵬報道:28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自2009年正式實施《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以來,截至2012年年底,深圳市城市更新在售在建項目規劃面積約1610萬平方米。從去年起,深圳對納入城市更新計劃但長期不能推動的項目進行清理,今年決定對2010年城市更新單元計劃中不具備繼續推進條件的13個城市更新單元項目進行清理淘汰。
此外,實行四年的城市更新政策,對“舊住宅區改造政策”作出更爲細化的規定,“除因建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重大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原因需要拆除重建以外,原則上舊住宅區暫不納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通過綜合整治等方式提升環境質量,完善配套設施。”
據悉,2009年12月,《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正式實施。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深圳全市城市更新在售在建項目規劃面積約1610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類794萬平方米,產業類267萬平方米,商業服務業類361萬平方米,辦公137萬平方米,各類配套51萬平方米。全市已審批的城市更新規劃中,已安排中小學45所、幼兒園115所、醫院2家、社康中心86家、公交首末站26個,還配建了保障性住房約156萬平方米、創新型產業用房約22萬平方米。
記者瞭解到,2012年深圳開始對納入城市更新計劃但長期不能推動的項目進行清理,依法對2010年城市更新單元計劃中不具備繼續推進條件的13個城市更新單元項目進行清理淘汰。
新聞發佈會上,針對舊住宅區改造引發的種種亂象,更新辦負責人說,經市政府同意,今後仍將嚴格控制舊住宅區納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計劃,除因建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重大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原因需要拆除重建以外,原則上舊住宅區暫不納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通過綜合整治等方式提升環境質量,完善配套設施。
該負責人強調,對於確有必要新開展的舊住宅區改造項目,必須要按照《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由各區政府主導推進,通過公開方式選擇開發主體實施改造,不允許開發主體擅自進入小區徵集改造意願,進行計劃申報。
據更新辦還透露,從實施情況來看,以拆除重建爲主的舊工業區改造存在實施週期長、成本高、資源浪費等問題,爲此,今年深圳市將積極推廣以蛇口網谷爲代表的舊工業區綜合整治模式,積極開展舊工業區綜合整治更新試點。
陳驍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