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北京3月29日訊(記者張先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全國法院涉外刑事審判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對涉外刑事案件管轄的新規定,對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涉外刑事審判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南英出席會議並講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高憬宏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涉外刑事審判是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特殊而重要的審判工作。實行外國人犯罪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制度,是爲了更好地貫徹實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關於犯罪案件管轄的規定,進一步確保涉外刑事案件審判質量。
會議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涉外刑事審判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樹立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前瞻意識,切實增強做好涉外刑事審判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實加強對涉外刑事審判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履行通知、安排探視等國際條約義務。要進一步強化質量觀念,準確把握和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實體公正;進一步強化程序意識和權利保障觀念,確保涉外刑事案件的程序合法。
會議特別邀請外交部領事司有關負責同志作了輔導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刑庭工作人員,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主管涉外刑事審判工作的院領導及相關刑庭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