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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廣州警備區嚴查軍車。(資料圖,記者莫偉濃攝)
全軍和武警部隊5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式軍車號牌
軍車號牌是全軍軍用車輛的標誌,是軍交運輸部門經對申領號牌的車輛進行審覈、檢驗、登記後核發的有註冊登記編碼的號碼牌,是國家賦予軍車運行特殊權利的證明
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胥金章)記者29日從全軍和武警更換新式軍車號牌從嚴加強軍車管理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經中央軍委批准,全軍和武警部隊將從5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式軍車號牌。
中央軍委委員、總後勤部部長趙克石在接受採訪時指出,要把強化軍車及其牌證管理,作爲貫徹落實習主席和中央軍委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求,加強部隊風氣建設、樹立人民軍隊良好形象的重大舉措,深入持久開展起來。要結合全軍統一更換新式軍車號牌,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完善法規制度、強化獎懲手段,嚴格牌證審批、核發、使用的全過程、全方位管控。要健全完善軍地聯合工作和協助機制,加大對製造、販賣、使用假冒軍車號牌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根治軍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012式”軍車號牌從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啓用,“2004式”軍車號牌至2013年4月30日廢止。這次更換新式軍車號牌,重點通過落實“防造假、防濫發、防亂掛、防丟失、防盜用”等“五防”要求,切實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秩序,有效維護軍隊良好形象。
我軍軍車號牌已歷六代
第一代軍車號牌
(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
號牌分汽車號牌、機器腳踏車號牌兩種,編號爲6位阿拉伯數字。
第二代軍車號牌
(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
大、小車型號牌編號均爲5位數,並在號碼前第一次使用天干地支區分軍區(軍兵種)。
第三代軍車號牌
(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
稱爲“84式”軍車號牌,分正式號牌、掛車號牌、試車號牌和臨時號牌4種,由字頭、字頭號和序號三部分組成。字頭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爲2位阿拉伯數字,序號爲4位阿拉伯數字。總部統一式樣,由各大單位制作核發。
第四代軍車號牌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
稱爲“92式”軍車號牌,由字頭、字頭號、間隔符號和序號四部分組成,正式號牌字頭號使用甲、乙、丙、丁等漢字,第一次使用了防僞技術。
第五代軍車號牌
(1997年8月至2004年11月)
稱爲“97式”軍車號牌,字頭號改用大寫英文字母,並通過不同顏色區分前後號牌,增強了防僞功能。
第六代軍車號牌
(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
稱爲“04式”軍車號牌,防護膜上採用了世界上當時最先進的二維和三維動感“隱爍”防僞技術。
我軍第七代軍車號牌具備“五防”功能
防造假
新式號牌綜合採用信息防僞等六種防僞措施,杜絕不法分子仿製軍車號牌的行爲。將高速公路“ETC”技術引入軍車管理,當車輛進入ETC通道時,收費站管理系統自動覈對車輛信息,假冒軍車不予通行並立即通告軍隊有關部門查扣。
防濫發
嚴格軍車號牌審批覈發程序和權限,嚴格控制使用範圍。特別是私人車輛、超出軍委規定和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一律不得換髮新式軍車號牌。利用軍事綜合信息網構建號牌網絡管理信息系統對號牌進行核發,利用車輛號牌數據庫實時對號牌核發管理情況進行監控。
防亂掛
軍車號牌實行管理責任制,誰申請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核發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非裝備的奔馳、寶馬、林肯、卡迪拉克、大衆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路虎、奧迪Q7等,一律不得使用軍車號牌。在號牌網絡管理系統車型庫中,只設置軍隊編配的車型,豪華車型無法辦理行車執照。加大檢查糾察力度,對私自出租、出借、挪用軍車號牌和軍車私用的單位、個人,從嚴處理。
防丟失
建立號牌丟失被盜報告機制,對丟失號牌,在15日內逐級上報至總部有關部門,總部將丟失號牌情況及時通報給城市警備、軍車監理和地方公安交管部門,軍地聯合封堵查扣。
防盜用
採用先進的固封材料,能有效防範號牌丟失被盜。加強綜合執法,依法懲處濫用軍車號牌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