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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通訊員朱戎戰)聊QQ已經成爲現代人交流感情、傳遞資訊的重要方式,不過一旦用錯了,就會釀成大錯。有這樣一對兄弟,弟弟和未曾謀面的網友在QQ上打了嘴仗,哥哥爲了幫弟弟出頭,便找出其人,由於提刀傷人,哥哥觸犯法律,最後賠錢又領了刑。
弟弟王洋(化名)與趙某等人在QQ上罵了架,2012年9月2日下午5時許,哥哥王濤(化名)便和王洋等5人到欣蘭廣場找到罵架人趙某等人理論,在口舌交鋒中,雙方發生爭執,哥哥王濤用隨身攜帶的砍刀將趙某右手砍傷,後駕車揚長離去。經法醫鑑定:被害人趙某所受之傷爲重傷。
今年2月份,王濤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賀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案經賀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濤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5年,並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共計13.4萬元。負責辦理該案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在網絡虛擬世界中可以當網絡達人,但千萬不要把它帶到現實生活中去,畢竟法律不能虛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