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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說自己打算在承包地的地下砌墳,地下建築物的最頂端距離地面0.8米左右。而且,他可以將地面恢復成可以耕種的狀態。這樣做可以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是不可以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土地是指地球陸地表層,它是自然歷史的產物,是由土壤、植被、地表水及表層的岩石和地下水等諸多要素組成的自然綜合體。所以說土地不僅包括地上部分,也包括地下部分。耕地下建墳無論是對耕地質量還是自然生態都存在隱患,因爲這樣做破壞了耕地保護層,會引起水土流失和土壤瘠薄化。表土層的土很少,就會與中間的耕作層和心土層分離,不能有效吸收水分,表土容易板結。(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