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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每月公積金繳存額就達到1.4萬元,是當地職工月均收入水平的5倍多。針對這起“萬元公積金”事件,蘭州石化1日迴應稱是由於“未及時調整標準”所致。
近日網絡流傳的《蘭州石化黨委辦公室201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顯示,名單上的52人中,蘭州石化2011年由單位爲其繳存公積金超過9萬元的有10人。這其中,企業繳存額最高的達到12萬元;加上自己繳存額,當年繳存公積金最高達到了16.7萬元,月均繳存額近1.4萬元。
蘭州石化緣何能繳存出“萬元公積金”?蘭州石化4月1日迴應稱,2004年根據企業申請,經甘肅省房改及住房公積金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批覆,同意企業職工公積金單位資助部分繳存比例18%、職工個人繳存比例7%,並按照企業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繳存基數。
如此,累計25%的公積金繳存比重,已經遠遠超過了12%的上限,存在明顯的違規行爲。對此,蘭州石化迴應稱:“2006年,省裏雖然有關於公積金繳存的相關文件,但尚未制定出明確的實施細則和標準。因此,仍按照原先的標準繳存。”
蘭州石化表示,目前已糾正企業公積金繳存額“不封頂”的問題,並追繳了企業爲超出封頂線所有人員多繳存的部分,並向甘肅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溝通匯報,初步形成了實施意見,決定按地方政府新的政策和規定要求,於4月底前進一步規範公積金業務。
記者1日聯繫甘肅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進行採訪時,對方稱“暫時對此事不作迴應”。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