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實施十幾年卻未開出一張罰單,深圳禁菸令如同虛設。
資料圖片
南方日報訊(記者/張瑋)因實施十幾年卻未開出一張罰單,《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的修訂自去年啓動以來一直備受各界關注,但不論是提高罰款額度,還是增加各部門禁菸執法權,每次修訂稿徵求意見時總會引發各種爭議。爲了讓條例更具操作性,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在審議前專門就條例舉行立法聽證會。
深圳早在1998年就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是全國較早進行控煙地方立法的城市,但實施情況十分不理想。爲此,今年初在人大向市民徵求意見的條例草案稿裏,條例出現兩個較大變化,一是針對有關部門解釋“開不出罰單”是因爲“人手不夠”的情況,將原先唯一的執法主體市衛生監督所,改爲賦予教育、交通、文體旅遊、公安、城管和市場監督管理等12個政府相關部門執法權,要求其對各自職責領域內發生的違規行爲進行處罰。二是大幅提升了在禁菸區吸菸且不聽勸阻的罰款額度,由以往的20元增加到500元;禁止吸菸場所和限制吸菸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且逾期不改的,罰款由原來的500元至3000元提高至3萬元,希望“起到震懾作用”。但是,這些條款遭到各界異議,社會反映有贊有彈。
“根據初步安排,市人大常委會擬於5月就控煙條例舉行聽證會。除邀請人大代表、有關專家作爲聽證人外,市民也可以報名參與旁聽。聽證會後,將形成聽證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深圳市人大相關負責人說。
據記者瞭解到,深圳早在1999年就開全國先河舉行立法聽證會。2000年國家頒佈《立法法》後,深圳市人大同年就對(深圳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舉行了立法聽證會,又成爲全國第一次具有聽證規則的立法聽證會,並於2002年l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
此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先後於2003年和2008年針對“禁止摩托車市內通行”和“深圳經濟特區無線電管理條例”舉行公開立法聽證會。“一般涉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涉及對特定組織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或者對公共利益有影響的;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之間出現較大意見分歧的,或者需要廣泛聽取意見、蒐集信息的,人大常委會都可以通過這一形式吸取更多民意,增強法規日後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