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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佔道經營屢勸無效,城管無奈集體捐錢,欲買下所有商品,讓其離開。3月29日,在合肥市蜀山區,城管執法人員帶着集體捐出的2000元錢前往攤販處,卻沒想到攤販坐地起價,最終,城管以3700元的價格買下了貨物。對此,網友認爲捐錢買貨有“送錢執法”之嫌。——《安徽商報》
-城管大愛啊,贊一個。
-這樣不好,如果其他商販也都效仿這樣,難道都讓城管“買單”嗎?
-這是“送錢執法”啊,有境界。
-這樣的柔性執法纔能有效化解矛盾。
-我一點都不贊成!地攤本來就對道路堵塞了!那我也去擺地攤!看有沒有城管幫我買完!
-現在有的流動商販並不是以營生爲主要目的了,而是抱着發財夢的。
-重要的不是幫助了一部分小販,而是開啓了人性執法的新思路。
-第二天怎麼辦?小販也是人,天天要吃飯的。你城管天天買他東西?
-這不是長久之計啊,要都讓城管出錢買貨,買得過來嗎?
-那小販只能拿3700元進更多的貨。
-這是好事卻難以推廣。
-別出心裁,既化解了矛盾,也買到了生活用品。
-充滿人性關懷,體現了對弱勢羣體的關愛,大大改善了城管的形象。
-管理可以人性,執法就必須按法規嚴格執行,我們要由人治向法治進步。
-治標不治本啊!
-有時我也很同情城管的,晚上九十點鐘都還在值班,現在的小攤販有時也太不自覺了,佔道、亂扔!
-這應該是城管煞費苦心的一次品牌經營。
-這種執法,說明城管開始轉人性化了。如果城管理解他們的苦,小販也體諒下城管的工作,相互配合,找到解決的辦法,就真的和諧了。
-有的城管正式工才一千多的工資!還得養家餬口!怎麼買?(整理陳慶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