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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獲悉,調查發現不少車主沒有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出現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後難以賠償受害者,給家庭帶來巨大的風險。保險協會相關專家提醒,目前的交強險賠償限額僅爲12萬元,而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斷上升,導致交強險和人身損害賠償之間的差額越來越大,車主應增強保險意識,通過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又稱商業三者險)來彌補風險敞口。
據瞭解,保險協會在調查中發現,目前車主針對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的保險意識不是很強,僅有約15%的人購買了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在今年2月份發生的一件交通事故中,由於責任車主僅購買了交強險,沒有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全部賠付金額超過75萬元,交強險只承擔12萬元,自身需要承擔60多萬元,責任車主的家庭根本拿不出這筆鉅額資金,給事件的處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相關人員介紹,第三者商業責任險是指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後,商業三者險已成爲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爲交強險的補充,但這一保險在交通事故中發揮的作用不容忽視。
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專家指出,交強險12萬元限額賠償是2007年確定的,當時天津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爲16357元,死亡賠償金最高爲32.714萬元,交強險承擔12萬元後,車主若沒有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也僅需籌集20萬元左右的資金。但近兩年隨着天津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交強險的賠付限額仍爲12萬元,和人身損害賠償額之間的差額越來越大。
記者調查發現,市場上常規的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共分爲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等幾個檔次,所需要的保費也差別很大。平安車險相關銷售人員介紹,目前本市交通事故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額度越來越高,市場上較低檔的額度已難以滿足賠付需求,建議車主們投保50萬元及以上額度的第三者責任險。(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