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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明令禁止使用公車祭掃
哈爾濱市紀檢委、監察局近日下發《關於清明節期間嚴肅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嚴禁使用公車祭掃等七種行爲,對違反紀律要求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清明節即將來臨,爲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及轉變工作作風有關規定,哈爾濱市紀委、監察局下發通知提出嚴禁七種行爲:一是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活動;二是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的款物;三是嚴禁使用公款、公車旅遊;四是嚴禁在祭掃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五是嚴禁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祭掃;六是嚴禁在祭掃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財物;七是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記者從哈爾濱市紀檢委瞭解到,各級黨組織將採取多種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鐘,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廉潔自律,文明祭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市紀委、監察局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羣衆監督的作用。各區、縣(市)紀委、監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紀律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記者王春雨)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