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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來,陽山檢察院全體幹警面對經濟待遇較低,人才流失嚴重的處境,確立“高定位、嚴要求、大發展”的理念,以“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爲目標,創出了新業績。
該院繼2012年榮獲全省“三打”專項行動先進集體、全省檢察機關“兩房”建設先進單位、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等光榮稱號後,於2013年3月被評爲第五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樹起了一面“貧困山區檢察事業科學發展”新旗幟。
立足山區查處職務犯罪多項指標位居全省前列
該院立足山區,突出重點,深入查辦了工程建設領域、涉農惠民等領域的一批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人均辦案數等多項指標位居全省前列。
兩年來,該院共立案查辦了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3件45人涉及處級幹部1人、科級幹部9人,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00多萬元。該院所查辦的案件數量多、質量高、影響大、效果好,其中查處了原連州市副市長李某貪污受賄案,原陽山公路局局長左某受賄案被省“三打辦”列入典型案例彙編,原陽山縣交通局副局長劉某受賄案被評爲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2011年度“優質案件”。
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始終保持零錯漏
該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推進幸福陽山建設,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兩年來,陽山檢察院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案件289件406人,批准逮捕257件359人;受理審查起訴313件457人,提起公訴304件436人。所辦案件達到了“無錯捕漏捕、無錯訴漏訴、無超期羈押、無刑事賠償、無無罪判決、無涉檢上訪”的“六無”要求。成功辦理了薛某武等7人銷售假化肥等一批製假售假、欺行霸市、嚴重暴力、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等危害民生民利、侵犯民衆人身財產安全、社會影響較大的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院認真履行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深入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樹立“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勤於監督”理念,加大訴訟監督力度,依法監督糾正偵查機關刑事立案不當、刑事撤案不當、漏捕漏訴等問題。同時,積極探索採用督促起訴、支持公益訴訟的方式,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兩年來,該院共開展訴訟活動監督281次(件),切實維護了司法公正。
率先設立巡迴檢察室延伸職能服務基層
該院不斷創新檢察工作,主動服務社會大局,在清遠地區率先設立了巡迴檢察室,綜合開展法律宣傳、化解糾紛、受理羣衆訴求、職務犯罪預防、社區矯正等巡迴檢察工作,積極探索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並取得了明顯成效,爲逐步推行的派駐鎮(街)檢察室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
兩年來,該院巡迴檢察室組織幹警深入全縣13個鄉鎮167個村委(社區),以調處排查社會矛盾、預防職務犯罪、“三打兩建”宣傳、農村綜合普法爲主要內容,積極開展“基層接訪、帶案下訪、上門探訪、下鄉巡訪”、“進機關、進企業、進鎮村、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等各類活動2378(人)次,受到了人民羣衆的廣泛好評,被譽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急先鋒”、防止農村職務犯罪的“預防針”、引導社區法律監督的“矯正師”、查找職務犯罪案源的“探測器”。
該院按照高檢院《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的要求,切實加強“四化”建設工作。兩年來,該院涌現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共有28個集體、26名個人受到上級的表彰,反貪局、反瀆職侵權局、公訴科均榮立集體三等功。
黃津謝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