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次性發泡餐具被稱作“白色污染”,14年來一直禁產禁用。近日,國家發改委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局部調整,其中一項是解禁了一次性發泡餐具的使用。這意味着,一次性塑料發泡餐具有可能正大光明地生產並再次現身餐桌。(4月2日光明網)
發泡餐具解禁不僅引發了健不健康的爭論,更大爭議在於,媒體曝光的一份廣東十家發泡餐具生產商與某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合同顯示,前者出資450萬元“公關費”,要求由後者通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推動發泡餐具解禁。不管是真是假,反正一石激起千層浪,發改委再次被質疑和指責。
但筆者認爲,我們大可不必談虎色變,發泡餐具的解禁沒有想象中那麼糟糕,在經濟相對發達、市民素質較高的香港,政府對發泡餐具也一直未禁止,關鍵還要看怎樣使用和監管。
事實上,即使在被禁的14年裏,發泡餐具也從來沒有消失過,在各色各樣的小攤上,小飯館中依然被廣泛使用着。但隨着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大家都認識到了發泡餐具的危害。在某商業網站“你會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調查中,參與投票的8535人中,82.8%表示“不會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只有9.2%的網友表示“會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攜帶方便,何樂不爲。”另外有8%的網友表示“說不好”。在相關新聞報道中也可以瞭解到,越來越多的商家不願意用這種怕燙又易碎的餐盒了,取而代之的是收費的塑料餐盒。甚至生產廠家也不看好發泡塑料餐盒的前景。既然禁與不禁,發泡餐具都在那裏,政府的解禁也就無足輕重了,採取各種措施促使發泡餐具使用率不斷下降纔是重點。發改委曾表示,允許生產使用發泡餐具,是因爲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以及有利於節能等特點。可見,發泡餐具本無罪,違規生產、錯誤使用和產業回收鏈條極不完善才是“白色污染”的罪魁禍首。
對此,政府不能一個解禁了之,解禁後的工作還任重道遠。首先要讓消費者清楚這種餐具如何使用,比如多少度以上不能使用;然後,應儘快建立發泡餐具、非發泡餐具在內的塑料回收體系;最後,要建立一次性發泡餐具的生產標準。除此之外,監管部門應管住市場底線,對個別不法企業使用假料廢料製作發泡餐具的行爲依法懲治,對發泡餐具的回收利用嚴格監管,把“善後”工作做足了,才能讓廣大羣衆不再擔心。
總之,發泡餐具的解禁到底是福是禍,還得看“配套”措施跟不跟的上。(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