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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昨日記者從順德區發展和改革規劃局獲悉,從本月開始,順德區所有養老院實施新收費標準,公辦及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實行政府價,即外地老人(國內非本區戶籍老人)與本地老人入住押金都要收3000元/人,而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報所在地主管部門及區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而之前順德區執行的《關於規範我區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的通知》於前日試行期滿,不再沿用。
根據順德區此次調價標準,本地老人與外地老人入住押金都收3000元/人(含醫療費預付金),不過外地老人繳納的設施費要比本地老人貴1500元(達到4500元),而入住老人繳納的設施費包含基本生活物品購置、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設施費不是繳納以後就不退還,這次就規定入住不滿半年出院退還50%;入住滿半年不滿一年出院退還30%;入住滿一年出院不予退還。”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養老人員出院後一年內再次入院的,需補繳出院當時退還部分的設施費。
據記者瞭解,今後繳納的入住押金將用於老人急症就醫或拖欠院內費用時的扣減,在發生扣費後應及時補充,老人出院時一次性無息退回。由於順德是著名的僑鄉,會出現境外老人返鄉居住情況,爲此還特別對境外老人養老費收取進行規定,即設施費6000元/人,入住押金(含醫療費預付金)4000元/人。
與設施費、入住押金因籍貫不同差異收費不同,此次順德區對三級護理費實行“同酬”,另外並具體規定了不同的護理內容。記者瞭解到,三級護理服務費(每月)分別爲300元、600元、900元,而特需服務由雙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