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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林圳
4月1日起至本月17日,黃埔區20所公辦中小學校開始接受該區外來工子女積分入學申請。其中,13所小學提供一年級學位316個,7所中學提供初中一年級學位107個,共計423個公辦學位。
最終,申請人誰上誰不上,雖說也需“拼爹”,但拼的不是權勢,而是拼父母積分高低。這是該區第一次採取“積分入學”的方式錄用非戶籍學生。
記者發現,申請人父母獲得積分,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小孩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結婚證、計生證、房產證明或租房證明、就業證明、個人社保繳費歷史明細表等,超過十份,每份證明材料都需經過有關部門查驗。
申請者需滿足5個條件
據悉,申請參加黃埔區“積分入學”的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必須滿足五項條件:(一)外來務工人員的戶籍不在廣州市(含廣州市轄下10區2市)、其適齡子女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滿6週歲要求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要求入讀初中一年級;(二)申請入讀的適齡兒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三)適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持有連續3年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在黃埔區連續居住滿3年或以上;(四)適齡兒童的父母在黃埔區合法就業連續滿3年以上;(五)適齡兒童的父母在黃埔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3年以上。
3月28日,黃埔區教育局網站公佈該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的計分標準與權重。符合5項條件的申請人4月1日起到居住地最近、有提供學位的學校領取申請表與審覈表。審覈表分別列出申請人父母(監護人)五項積分的計算方法,滿分130分。
每人只能申報一所學校
據瞭解,2013年黃埔區可向外來工子女提供公辦學位的學校共有20所,包括13所小學提供一年級學位316個,其中三所省一級小學,分別爲沙步小學15個學位、文衝小學30個學位、石化小學30個學位;7所中學提供初中一年級學位107個,其中兩所省一級中學,分別爲123中學20個學位、石化中學16個學位。
符合上述5項條件的申請人父母在填寫申請表時,必須保證所填內容及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立即取消申請資格。每名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學校。
在黃埔區購房滿分30分
據介紹,積分滿分130分,按以下五項內容分配——
(一)計劃生育滿分20分:父(母)已落實結紮或母親最近連續3年按規定接受孕環情況檢查的20分;母親最近連續兩年按規定接受孕環情況檢查的10分;母親最近連續1年按規定接受孕環情況檢查的5分。
(二)連續居住年限:在黃埔區購房滿3年或以上,滿分30分;在該區租房滿3年或以上,滿分10分;在單位宿舍、工地、工棚居住,或在親友家中居住3年或以上,不記分。
(三)連續服務年限:滿3年計1.2分。滿3年後每人每月計0.2分。父母雙方服務年限可累計積分,父母雙方累計上限30分。
(四)連續參加社保:滿3年計1.2分。滿3年後每人每月計0.2分。父母雙方參加社保可累計積分。父母雙方累計上限30分。
(五)黃埔區委、區政府表彰每人每次5分,父母合計上限10分。
每一項積分的獲得,都需申請人父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作出證明,並經審覈單位打分確認。4月17日前,申請人需將審覈完畢的表格連同相關資料交回申請學校。積分計算結果以申請學校爲單位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高分優先的原則安排入讀。
負責審覈的單位包括學校、區計生局、各街道計生辦、區國土房管分局、區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各街道流管中心、區人社局等。
供需矛盾預計不太突出
黃埔區教育局介紹,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入讀該區公辦學校學位資格的學生,享受該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和課本費的政策。此外,申請人一旦遞交了申請表,必須服從區教育局和申請學校根據積分排序結果所作出的入學安排。
此前,黃埔區教育局小幼科負責人曾表示,黃埔區現有流動人口20萬人,能同時滿足上述五項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其實並不多,因此公辦學位的供需矛盾並不是很突出。假設在安排了同時滿足五項條件的“積分入學”者以後,公辦學位仍有富餘,則對部分滿足上述五項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抽籤”,最大限度滿足其隨遷子女在黃埔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
林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