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天,溫州媒體上有一則報道:
4月3日中午,溫州人民路大南路口,男子林某闖紅燈過馬路,不聽執勤交警勸阻,還用扁擔打罵交警。林某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成爲“中國式過馬路”整治行動以來,溫州首位被治安拘留10天的行人。
但昨天,此事在網絡上又爆出另一版本。有網友稱,行人根本沒有打交警,反是交警對行人動了粗……此次被質疑的是溫州交警支隊一大隊一中隊。
交警和網友的兩個版本
林某,1968年生,溫州甌海人。
關於林闖紅燈被查一事,3日傍晚,交警中隊向媒體通報:
4月3日上午11時20分許,溫州市交警一大隊一中隊陳警官在大南門路口執勤時,一名行人從國際大酒店前面由西向東過斑馬線時,肆意闖紅燈,陳警官見狀示意該行人停下,他非但不聽,還瞪着眼徑直一路紅燈走了過來。
陳警官上前勸阻,此時林某怒不可遏,一手推開陳警官,口中振振有詞:“我就是要這樣走,關你什麼事!”
無奈之下,陳警官只好攔住他,向他講明交通違法的危害性及要接受管理的規定。
林某一手握着扁擔,一手拿着一杆秤,當街耍橫,揮起扁擔就朝陳警官劈去。陳警官本能地伸出左手格擋了一下,隨即忍住鑽心的疼痛攔住他不讓走,而林某變本加厲,朝陳警官又吐口水又罵不絕口,情形愈演愈烈。
陳警官始終保持克制態度,“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僵持中引起羣衆圍觀,交通秩序更加混亂。
隨後,支援警力趕到現場,將林某控制住,並疏導交通,交警支隊治安處理中隊迅速介入調查,把林某強行帶離現場,這才恢復正常交通秩序。
這原本只是一個很小的交通違法行爲,違法者只要接受5元的罰款或批評教育後就可放行,而他對執勤民警進行人身攻擊和辱罵,反將問題複雜化。
陳警官因捱打,造成左手軟組織挫傷。
交警官方迴應
當事交警陳警官,去年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警隊工作。
昨天,他在電話裏哭着說,這事他很委屈——但他並不打算迴應這個事件,“該說的中隊之前的通報中都已說了。”
而另一個被指用“後震鍋”(溫州話,意思是打對方頭的動作)甩向林某頭的交警則表示,他個人暫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
不過昨晚,溫州交警對此事作出了官方迴應。
質疑一:行人有沒有打交警?
迴應:溫州市交警一大隊一中隊林副中隊長說,林用扁擔打人這一過程,當時陳警官的確還未開啓執法記錄儀。但當時有熱心市民看到事件經過,事後還給陳警官留了電話,表示若有需要可以作證。
質疑二:交警有沒有打行人?
迴應:後來趕到的交警姓胡——他是陳警官通過對講機向中隊彙報情況,並報110後趕到現場的。
當時,胡警官擔心林再次傷人,所以決定扣留其扁擔,但林不願交出扁擔,跟胡警官發生了爭奪。
林副中隊長說,這一過程中,胡警官的右手抓空扁擔,最終輕微碰到了林的頭部。
事件中的行人林某,昨天快報記者沒有聯繫上。
但事發當天,溫州當地有記者趕到交警隊時,林一直緊閉雙眼,不管記者和警務人員如何提問,他一概不予理會,不肯描述當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