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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火鍋底料加罌粟殼
老闆和廚師被判刑
因添加罌粟殼被處罰的案例一直以來都很鮮見。但3月,江蘇宿遷市區一家連鎖料理店老闆王某和廚師長尚某分別被判刑,原來因爲生意不太好,兩人竟在火鍋底料中非法添加罌粟殼,讓客人“吃了還想吃”。
宿遷市宿城區法院刑庭副庭長王梅玲表示,王某、尚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爲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但在案發時沒有造成大的危害,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遂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故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處罰金1萬元;判處尚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