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英華通訊員關小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墾區檢察院在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正式實施後,對涉案財物實行“雙重管理”,收到了較好的效果。該院案管部門在受理案件時,按照偵查機關隨案移送物品清單,逐一清點隨案移送的財物,屬物品的,分案歸類入庫;屬錢款的,統一交由財務部門存入專門賬戶。在辦案部門需要審查作爲案件證據的物品時,由案管部門提供相關的物品;如果需移送其他單位的,則要提供相關籤批手續才能辦理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