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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年醞釀,朝陽區高碑店鄉高井村於去年年底完成醫藥費二次報銷政策的制定。記者獲悉,今年高井村將拿出1000萬元用於村民的醫藥費二次報銷,該村也成爲全市首個實現醫藥費二次報銷的村莊。
據介紹,高井村實行的“醫藥費二次報銷”政策覆蓋面廣,符合條件的村(居)民佔到轄區戶籍人口的八成以上。二次報銷的醫藥費分爲起付線內發生的醫藥費、醫保卡實時結算後剩餘的費用或新農合範圍內報銷後剩餘費用兩大部分,報銷比例按照村(居)民所持有的醫保類型的不同給予30%-65%的報銷。
66歲的劉桂芹大媽患有糖尿病、貧血等慢性病。今年初她又因老年性瓣膜病住院,第一季度光是門診醫藥費就花去18190.77元,這對於劉大媽來說無疑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劉大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按照新農合報銷標準,門診費用最多報銷3000元。但是村裏的二次報銷政策,爲劉大媽減輕了負擔。
高井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給劉大媽計算了報銷的額度,新農合報銷3000元后,減去不在報銷範圍內的自費金額122.5元,劉大媽剩餘的醫藥費是15068.27元,起付線內發生醫藥費和新農合報銷後剩餘醫藥費分別報銷65%,村委會又爲她報銷了9794.37元,最終她個人只需負擔5273.9元。
村黨總支書記莊虔春介紹,二次報銷的方案去年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每年將拿出1000萬元,每個季度爲村民報銷一次。
晨報首席記者王彬
記者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