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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讀者來信反映,農村土地流轉推動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加快了統籌城鄉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步伐;在普遍要求提高城鎮化速度的同時,未來的城鎮化應更注重城鎮化質量的提升和對“人”的關懷。
陝西西安市南郊東儀路的宋成九認爲,大批勞動力及其家人的進城就業定居,必然導致農業人口的急劇減少,大批的耕地和宅基地閒置,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創造了條件。讓那些具有技術、有知識、有能力、有經營頭腦的農民租賃和轉包大片土地,形成大規模的家庭農場,也已經具備了成熟的條件。
湖北省宜城市城鄉建設局的楊明生、楊永星在來信中提出,在當下各地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外在形象和效果,忽視統籌規劃與長遠安排,這種現象亟待改變。要引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迴歸“本位”,注重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注重產業支撐,就業富民;注重以人爲本,優化環境。
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的陳花在來信中建議,鄉鎮基層政府在建設小城鎮時,一定要克服“政績衝動”,杜絕短視、盲視行爲,着眼長遠,練好“內功”,既要重視城鎮的面子,又要建好城鎮的裏子,科學規劃、紮實建好鄉鎮的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
河北省灤南縣的賈志勇認爲,關注農民工的生存境遇、整體的幸福感指數,城市態度是關鍵。農民工常年在外,城市幾乎成了他們的第二故鄉,可城市給予農民工的一直是融入難、高門檻,與當前和未來城鎮化的主旨相去甚遠,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山東省龍口市環城北路的路蘊琪認爲,放寬落戶條件是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必由之路。讓農民工落戶工作所在地,享受“市民待遇”,無疑讓城鄉統籌前景可期。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委老幹部局的張玉勝認爲,打破戶籍限制的關鍵不是名稱的變更,而是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和對公共資源的享有,二元戶籍並非難以逾越的鴻溝,流動人口落戶城市後的權益落地纔是問題的癥結。
江西省龍南縣的李勝雄認爲,政府應主動爲進城農民築“巢”安“窩”,讓進城農民進得來、留得住、過得好,最終真正融入城鎮。
湖北省襄陽市龐公辦事處的潘偉認爲,推進城鎮化的關鍵是要解決好農民工落戶城市以後面臨的就業、生活、養老等方面的問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促進城鎮化的健康有序發展。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的張濤認爲,隨着第一代農民工整體步入老年,養老問題擺上了議事日程。應通過養老體制配套改革,爲廣大農民工提供更有保障的養老福利。
四川省資陽市嬌子大道的任小康在來信中建議,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從改變我們的觀念開始,要給予農民工等羣體平等權利。
貴州關嶺縣發改局的姚啓超、山東省商河縣油區工作管理委員會的竇新春認爲,新型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和互促共進的城鎮化。建設新型城鎮化,需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工作協調、綜合推進等方面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