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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財政廳印發《青海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安排事前公示暫行辦法》,要求省直屬各預算部門重點選擇社會關注度高的財政資金在安排前向社會公示,以便充分吸納社會各界的合理化建議,提高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辦法》要求公示內容必須真實全面,通俗易懂,便於羣衆知情和監督。《辦法》對財政專項資金事前公示內容、公示方式、公示程序及反饋意見受理等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資金的用途、概算、績效目標、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示的受理機構和聯繫方式等。資金公示主體是省財政廳,重大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和省級相關部門聯合公示。公示期間,省財政廳和省級有關部門共同負責收集整理社會各界反饋意見,並及時將整改情況通知給有關部門和個人。(記者/盧海)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