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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您所帶領的辛店法庭,每年調解結案率都在90%左右,你們怎麼做到的?
陳杰:要想做好調解,不能把自己當做高高在上的法官。要像朋友一樣和當事人做心靈的溝通。尊重他們,平等地對待他們,設身處地爲當事人着想,讓當事人感覺到你是爲他好,你的話他才聽得進去。我要求庭裏的法官辦每一件案子,都要從法律、事實上向當事人分析透徹,讓他們明白如何實現自己的最大利益,明白自己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大多數當事人都是明白事理的,把道理、法律講清了,他們心中有數了,調解就事半功倍了。
記者:您在法庭工作多久了?覺得累嗎?
陳杰:我做民事審判18年了,在法庭也有5年了,說真心話,法庭工作真累。有時候累得我都不想幹了。我常常是回到家先換了衣服睡一覺,起來再吃飯,做點家務。有時候,白天忙不過來,晚上就抱一大摞案卷回家訂。自己忙不過來,有時還要讓我老公幫忙訂。我老公開玩笑說,下次你們單位選先進,別忘了把我也選上。
法庭工作壓力大,但是也有很多快樂。就拿吳曉何那件案子來說,那天我走的時候,村裏的村民們把我送到村口,那場面只有電視劇裏見過。你爲老百姓做一點事,老百姓就會發自內心地感激你。那天我非常感動,我覺得再苦再累都值了。
記者:剛到法庭工作時適應嗎?
陳杰:剛開始當然不適應了。這裏條件不如院裏,離家又遠,中午都不能回家。剛來時我兒子還小,不能照顧兒子,只能把他爺爺接過來。他爺爺又不太會做飯。剛來的半個多月,我情緒一直很低落,很想兒子,擔心他吃不好飯。
我記得有一天,中午法庭裏燉的雞,我喝的雞湯。忙了一天回到家,看見兒子沒吃完的剩飯,半碗麪條裏夾着幾根青菜。我當時腦袋裏一片空白,那一刻,我迷茫了。我想,我整天這樣忙,到底爲了什麼。
慢慢適應以後就好了,我覺得現在,我已經離不開法庭了。這裏的一草一木都是我親手種下的,我對這裏已經有感情了。在這裏,我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每天,只要我在辦公室,就會有一撥一撥的當事人來了又走。每當看到劍拔弩張的當事人吵吵鬧鬧地來了,經過我的說和,高高興興地走了,我就特別高興。每次調解成功,我都十分快樂,這種快樂,是物質和其他一切都無法替代的。我很享受調解的過程,我覺得,我就是爲調解而生的。
記者:您每天這麼忙,對家裏的照顧比較少,家人對此有意見嗎?
陳杰:總體上我愛人還是很支持我的,有時候急了也會說,你乾脆以後住在法庭,別回來了。我覺得,作爲一個女人,我對家庭的照顧確實不夠好,我會盡量爭取家人的理解。讓他們明白我的工作是很有意義的,也是很有成效的,能夠爲老百姓解除不少煩惱,也取得了領導和老百姓的認可。雖然我沒有像別人家的妻子,把丈夫的吃穿照顧得很好,但我能感覺到,他從內心來講對我還是很尊敬的,因爲我對工作很執著。
我也許算不上一個好母親,但我用我的工作態度影響孩子,教他要有愛心,教他要成爲對社會有用的人。前一段院裏讓我作報告,我跟兒子說,媽媽普通話不好,你幫媽媽讀一遍演講稿。其實我是想讓他看看媽媽的工作,讓他知道,人在社會上要有自己的責任和擔當。讓我欣慰的是,兒子非常獨立,有主見,成績也很好,他現在上初中了,在班上是班長,很爭氣。
記者:您覺得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
陳杰: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能夠爲別人做點事,做別人需要的人。金錢、職務,這些外在的東西都不能給人帶來心靈的快樂。不管做什麼,自己覺得值得最重要。對我來說,爲老百姓做點實實在在的事,能夠化解一個個心結,看到他們愁眉不展的臉上露出笑容,纔是我心靈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