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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後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委政法委、廣西軍區評爲“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先進個人”,被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評爲優秀調解能手、辦案標兵。先後8次榮獲個人三等功,連續6年被評爲全市法院“優秀調解能手”、優秀公務員和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記者從廣西南寧市驅車三百多公里來到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時,潘嘉芳正在開庭審理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見到他令我大跌眼鏡,這麼文靜的名字卻是一個工作沉穩、辦案一絲不苟、對弱勢羣體有着深厚感情的大老爺們。見過潘嘉芳的人都說,他每天的生活都充滿快樂,笑聲飄過耳際,一臉的淳樸和善意,讓你願意接近他。這也許是他做調解工作成功的原因之一。
“五斤烤紅薯”調結一件執行案
在廣西大化瑤族自治縣盛傳着“五斤烤紅薯”調解一件標的額達500多萬元案件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潘嘉芳。
2010年11月,原告彭、張、鄭三人訴被告大化福利大廈裝修合同糾紛一案交給潘嘉芳審理。2006年,廣西英雄公司與福利大廈簽訂了一份裝修合同,最後雙方500多萬元的工程結算款發生爭議。因被告所屬單位民政局領導班子有變動,多年追索未果。廣西英雄公司只好將福利大廈尚欠的工程款作爲債權轉讓給彭、張、鄭三人,潘嘉芳5次組織雙方調解,由於雙方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造價產生分歧,始終調解不了。眼看案件審理期限只有2天時間了,潘嘉芳和同事們第六次驅車趕到該縣民政局,該局局長覃鋒以沒有時間爲由推脫。經過一番說服工作,雙方同意在下班後進行調解。
爲了不耽誤工作,潘嘉芳到外面市場上買了五斤烤紅薯回來,顧不上吃飯與評估部門專家、雙方當事人一邊吃烤紅薯,一邊商量調解方案。該縣縣領導也連夜加班召開會議討論並同意潘嘉芳做出的調解方案,即由縣人民政府一次性付清工程款420萬元給原告。
“這個‘潘紅薯’厲害,幾斤烤紅薯就把幾百萬搞清楚了。”民政局局長覃鋒一說到此事,還詼諧的把潘嘉芳喊成“潘紅薯”。
潘嘉芳說:“每接到一件案件,我都會對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把準脈、下對藥,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努力化解當事人之間的恩恩怨怨,滿足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潘嘉芳不像其他人調一、兩次不行就算了,他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做調解,有一種韌勁。”他所在的民一庭庭長黃濤說。
潘嘉芳從事審判工作16年以來,先後主辦了1600多件民事案件,90%的案件以調解撤訴結案。實現了無延期審理、無超審限和無上訪、上訴、申訴案件,以及開庭率、結案率、當事人自動履行率均達100%的良好效果。
公正司法做好每一件調解案
潘嘉芳說,讓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樹立司法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羣衆才能服判息訴。
今年8歲的覃雨,在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出生時患上了黃疸,因漏診和治療不及時造成了嚴重的腦癱,一場長達八年的訴訟把覃雨的父母拖得精疲力竭。2012年3月6日,潘嘉芳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上訴案,看着流淚不止的父母抱着孩子哭訴,在情與法,義與理的博弈中,潘嘉芳在開完庭後分別13次登門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院方最後同意在每年的6月1日分四年賠償覃雨23萬多元的後期治療費,加上前期賠償的38萬多元,一共70多萬元。“這是我們這裏在後期治療費上判得很好的一個案例,也是一個先例。”環江工商局公益律師覃基雄說。
環江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韋蓬生作爲醫院的代理人蔘與了調解全過程。“剛開始,我們分歧比較大,從100多萬元最後調到23萬多元,潘法官做了很多的工作,最後大家都滿意,不容易。”
“離婚案件我多采用‘冷處理’方法和‘借力法’,贍養案件多采用‘情法交融法’,對侵權之訴案件多采用‘法律灌輸法’以及‘調解與判決後果利弊對比法’等。”
他說的調解模式就是“三結合、二做好”。“三結合”:一是法庭上下調解相結合;二是法院內外調解相結合;三是集體與單獨調解相結合。“二做好”:一是做好無過錯方的寬容調解工作;二是做好過錯方的覺悟改進工作。
從2009年至今,潘嘉芳共審理案件300多件,全部在審限內結案,平均3天結一件案。
高效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今年1月11日,潘嘉芳開庭審理受害人韋佳華與承包人韋家寧以及廣西柳州市一路通路橋公司等人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一案。一審因賠償數額分歧較大,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二審開庭後,潘嘉芳感到壓力很大。
“一審判決韋家寧賠償各種損失4萬多元,而韋佳華認爲賠償太少。”面對這種棘手的案件,潘嘉芳分別9次找到路橋公司的負責人做工作,指出該公司在工程轉包上有一定的過錯,應當適當賠償。路橋公司也提出了因資金緊缺,請求對方給予理解,並要求協商解決。
潘嘉芳將路橋公司的意見轉告韋佳華,並利用5箇中午休息時間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後韋家寧、路橋公司和另一個當事人韋振吉向受害人韋佳華共賠付6萬元。調解書尚未送達的當天中午十二時,雙方當事人已自覺履行完畢。
“他把我們兩邊的工作都能夠做得到位,所以我們很快就履行完畢了。”路橋公司代理人譚遠揚說。
“要把當事人當成自己的朋友,要站在他們的角度,設身處地爲他們着想,這種案件拖久了,病人就喪失了治療的機會。”潘嘉芳說。
這些年,他做調解工作,除了上面的“三結合、二做好”調解模式外,他還創造了自己調解工作的“四種特色,”即“練好功夫、定好策略、抓好時機、用好方法”以及“案例展示法、借力調解法、突擊調查法、刨根問底法、集合調解法、現場勘查法、專家幫助法”7大法寶。
每當他講起那些調解故事,總是一邊摸着鼻子,一邊手足舞蹈。他說,調解是他的工作,調解成功一件,就減少一份社會矛盾,他分享其中的喜、怒、哀、樂,從某種程度上講更是一種快樂。
河池市中級法院黃院長說:“潘嘉芳有一套做羣衆工作的經驗,善於體恤老百姓的疾苦,勤於考慮老百姓的利益;他有一股老黃牛的精神,勤苦、耐磨,不講得失,任勞任怨。”
(文中部分當事人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