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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長沙今日專電(記者陳文廣)爲了使辣椒不易腐爛且色彩光澤易於銷售,湖南商販李良用工業硫磺熏製紅幹辣椒逾15噸。記者從湖南省高院獲悉,被告人李良日前被長沙縣人民法院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良在長沙市高橋乾貨大市場經營“李文幹椒批發商行”,從事幹辣椒銷售。2012年7月,李良在長沙縣跳馬鄉白竹村吊樓子組租用了一個約500平方米的倉庫,準備用於存放和加工紅幹辣椒。此後,李良陸續將1.5萬餘公斤紅幹辣椒存放在該倉庫內。爲了讓辣椒不容易腐爛從而易於銷售,他在倉庫中用水泥磚砌了三個竈臺,並從江西購買了90袋工業硫磺,將硫磺放在竈臺裏燃燒來熏製幹辣椒,讓揮發的硫磺浸染到幹辣椒上,從而使熏製後的幹辣椒色澤光豔。
至2013年1月10日,長沙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時,李良用燃燒硫磺熏製幹辣椒達15760公斤。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這批熏製後的幹辣椒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