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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鄭州消息:昨日,河南省整治貨車交通違法電視電話會披露,警方認定,造成陝縣政協主席等6人死亡的鄭州新密“4·7事故”中,貨車超速、超載是造成避讓失敗和車輛側翻的直接原因,貨車超載接近50噸。事發路段對貨車禁行,肇事貨車駛入後沒有得到查糾。 4月7日1時許,新密市白寨鎮申金嶺駕駛超載的豫AL3869號重型貨車,沿新密市城區嵩山大道行至中石化加油站時,與三門峽市湖濱區潘文鋒駕駛的左轉彎進入加油站的豫MS9717號商務車相撞,豫AL3869號重型貨車側翻在豫MS9717號商務車上,造成6人死亡。
警方通報,事發路段限速40公里,當時貨車時速達到48公里,該貨車核載15.57噸,實際拉沙達到65噸,超載接近50噸。此外,事發路段爲貨車禁行路段,肇事貨車駛入禁行路段沒有得到查糾。
會上還通報了一季度河南全省接報的另外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貨車的事故。其中,今年2月5日致5人死亡的登封“2·5事故”,肇事貨車與新密“4·7事故”的肇事貨車同屬於鄭州市祥雲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曾被批捕。 (李紅汛吳春生)